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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 《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 法(试行)》宣贯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 《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 法(试行)》宣贯培训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19-08-19 点击数:

德宏州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云建房函〔2019〕132号)(以下简称导则)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建规〔2019〕2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办法)精神,导则及信用评价办法已于7月1日、8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

为帮助各物业服务企业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文件精神,有效理解与应用导则和信用评价办法,同时配合主管部门对导则及信用评价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的推广,经研究决定,我会组织导则及信用评价办法编写专家会同德宏州房地产行业协会对德宏州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宣贯,同时进行《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8月31日-9月1日(培训时间1天半);

8月31日上午09:30-11:30报到,发放培训材料。

二、培训地点

德宏州住建局五楼大会议室(芒市芒罕路32号 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培训人员

全州物业服务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一)解读《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

(二)解读《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上自行下载导则及信用评价办法原文。)

(三)《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

五、培训讲师

导则及信用评价办法编写专家、系统开发网络公司老师。

六、培训费用

此次宣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人员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企业将参会人员于8月28日前,登录报名系统,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德宏州房地产行业协会,联系人:禹老师,电话:0692-2109817

(二)州房协自2018年来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对房地产行业企业的帮扶,未加入州房地产行业协会的企业,或未缴纳2019年会费的企业,请在报名时一并办理入会手续并交纳会费。

即日起,请各有关企业登录网址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网址报名方式:http://www.dhfdcxxw.com/member/ac/wybm/

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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